屏縣議員張振亮「預備行賄」遭判8個月 內政部:依法解職不遞補
屏東縣議員張振亮因「預備賄選」遭判刑8個月定讞,內政部23日表示,將於取得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後,儘速依法辦理解職,其解職自判決日起生效。另外,因預備行賄罪不屬於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74條第2項規定得由次一順位落選人遞補的事由,因此,其所遺缺額將不辦理遞補。 《詳全文...》
屏東縣議員張振亮因「預備賄選」遭判刑8個月定讞,內政部23日表示,將於取得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後,儘速依法辦理解職,其解職自判決日起生效。另外,因預備行賄罪不屬於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74條第2項規定得由次一順位落選人遞補的事由,因此,其所遺缺額將不辦理遞補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