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前縣長徐耀昌被控圖利棄土商 逆轉「連莊」2度獲判無罪

苗栗前縣長徐耀昌被控圖利棄土商 逆轉「連莊」2度獲判無罪
前苗栗縣長徐耀昌遭檢方指控,於1998年擔任苗栗縣頭份鎮長時,辦理頭份垃圾場案涉嫌違法核發棄土證明以圖利棄土業者。一審將徐耀昌判刑9年,但二審改判無罪。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,高等法院更一審29日再度判決徐耀昌無罪。 《詳全文...》

媒體來源:ETtoday - 2024-05-29 17:02:00 (132 天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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