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姦除罪化前 手機基地台為證難告贏

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在刑法的通姦罪尚未除罪化之前,刑事判決有罪的證據認定很嚴格,須有「性器官結合」的證據,雖然未必要「抓姦在床」,但也要有足以證明兩人有性關係的強力證據,例如衛生紙採集到男女二人的基因;相對來看,民事的認定就比較寬鬆,縱使無法證明有性關係,但如果手牽手看夕陽、親吻等,只要法官認為…

媒體來源:自由 - 2024-04-05 05:30:00 (45 天前)
分數:- | 正評 0 | 負評 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