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賣帳戶被判刑 上訴喊「沒收到酬金也受害」判更重

南投縣王姓年輕女子缺錢花用,看到「偏門工作,先拿錢再工作」網路貼文,明知是詐騙集團買人頭帳戶,仍與「招財貓」約定6萬元提供帳戶,南投地院判刑3月併科罰金1萬元,王女上訴辯稱錢未...…

媒體來源:自由 - 2024-04-05 00:07:59 (45 天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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