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過20年沒修法!行政院修《電子簽章法》 電子簽章等同實體簽章

台灣今年來積極運作數位轉型,《電子簽章法》超過20年沒有修法,行政院會29日通過修正草案,預料將成為立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。此次修法包含六大方向,將明定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類型,使電子簽章與數位簽章關係明確化,同時確認電子簽章法律效力;另外,修法後,能塑造更有利多元電子簽章發展的法制環境,並促進電子簽章國際對接,暢通國內外企業交流。 《詳全文...》

台灣今年來積極運作數位轉型,《電子簽章法》超過20年沒有修法,行政院會29日通過修正草案,預料將成為立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。此次修法包含六大方向,將明定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類型,使電子簽章與數位簽章關係明確化,同時確認電子簽章法律效力;另外,修法後,能塑造更有利多元電子簽章發展的法制環境,並促進電子簽章國際對接,暢通國內外企業交流。 《詳全文...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