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公尺換5次車道沒打方向燈 吃5紅單罰6千!騎士提告吞敗

200公尺換5次車道沒打方向燈 吃5紅單罰6千!騎士提告吞敗
黃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屏東市區不到200公尺,未打方向燈連續變換5次車道,被依一次一罰原則開了5張罰單,共罰6000元,他以依法得連續舉發需違規地點間有相當距離、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方得為之提出訴訟,法院審理以該相當距離、違規時間開罰條件,限於高速公路、快速道路或設站管制道路,駁回他訴訟,可上訴。 《詳全文...》

媒體來源:ETtoday - 2022-03-09 10:02:00 (793 天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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