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中信銀行前行長貪污42億元 16年來收賄唯一條件「不收現金」

陸中信銀行前行長貪污42億元 16年來收賄唯一條件「不收現金」
大陸中信銀行前行長孫德順受賄案昨(22)日於山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根據檢方控訴,孫德順在2003年至2019年間,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分行副行長、交通銀行北京分行行長、中信銀行副行長及行長等職務之便,在貸款審批、獲得授信額度等事項上為相關單位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財物共計約9.795億餘元人民幣(約42.11億元新台幣)。 《詳全文...》

媒體來源:ETtoday - 2022-02-23 15:02:00 (810 天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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